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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下发
日前,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的《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重点流域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正式下发。
此次制定的《重点流域规划》针对淮河、海河、辽河等重点流域的水质污染问题,要求各流域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严格监督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增强流域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目标是,到2010年,使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等6个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得到治理和保护,明显改善几个重点流域的水质。(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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