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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一系列水资源保护措施
记者陈佳报道:27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该市出台一系列水资源保护措施。2008年底前,完成以西总干渠为主的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规划,2010年底前,完成集中式备用水水厂建设。
据了解,该市将在今年年底以前,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08年底前,完成以西总干渠为主的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规划,2010年底前,完成集中式备用水水厂建设。同时,该市将对赣江、抚河南昌段干流沿线一公里范围内重点行业的废水排放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取缔污染物超标的排污口和近岸污染源。
南昌将加强对各大风景区的保护和建设,沿湖周边不得修建与景区无关的建筑;加强沿岸的生态环境与景观效果建设,推广生态驳岸的建设,防止生态破坏和功能退化。
同时,南昌将建立和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2007年底以前完成11家国控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2008年底以前完成21家市属以上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2010年底以前,全市9个工业园区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实现未经处理污水零排放。
另外,该市将全面推进农村水源污染防治,启动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工作。现有禽畜养殖场(小区)必须建在准养区内,远离鄱阳湖以及赣江、抚河等干流1公里以上。2010年前要建有相配套的发酵池、沉淀池、沼气池等粪便处理设施,不得将污水直接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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